使用原则

记录型号、样品批次、测试条件和方法。项目结果不能自动推广为所有批次或所有设施的性能承诺。

定义样品

记录型号、批次、取样数量、干湿状态和取样位置。

固定提取方法

在记录中写明基质与水的比例、用水 EC、浸泡或振荡时间和温度。

校准仪器

按仪器要求校准 EC 与 pH 计,并记录校准液和日期。

报告完整条件

结果旁必须保留单位、方法、温度、重复次数和样品标识。

下一步

提供作物、穴盘、当前流程、目标市场和预计用量,申请适合的样品。

申请样品